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7年05月18日02:16 中国青年报
本报记者 刘世昕 实习生 栾明月 张泉泉
不久前,战斗英雄董存瑞妹妹董存梅的名字频繁出现在媒体上,因为《大众电影》杂志发表的一篇文章、央视的一档节目以及导演郭维,都对董存瑞炸碉堡的事迹公开表示怀疑,董存梅便一纸诉状将《大众电影》杂志、中央电视台和郭维告上法庭,要求他们公开致歉并索赔10万元。
据悉,5月25日,本案将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。董存梅说,哥哥的事迹是有历史证人的,对她和家人的影响很大,她要在有生之年说个清楚。"我就是一个普通的人,我所享受过的'特殊待遇'就是上学时每个月7元的教育补助,并没有因为哥哥是英雄就有什么与众不同了,我也不想借哥哥的名声得到什么"。
和董存梅一起作为原告方的还有弟弟董存金,而河北隆化董存瑞烈士陵园、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和董存瑞的战友肖泽泉、宋兆田和程抟九将作为第三人出庭。
学了半个世纪的英雄,能随便推翻吗
2006年年中,有人告诉董存梅,《大众电影》杂志近期登了一篇有关她哥哥的文章,让她买来看看。这一看不要紧,文章的内容让她气得好几天吃不下饭。
《大众电影》杂志2006年第八期刊登了一篇署名为沙丹的文章——《〈董存瑞〉:"真实"创造的经典》,该文章对电影《董存瑞》的导演郭维进行了采访。该文写道:"在真实中,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,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。更重要的是,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,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。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,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包。战斗结束后,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,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。"
"简直是胡说",董存梅说,哥哥没结过婚,哪来的"媳妇给绣的袜底"一说。另外,尽管哥哥牺牲时自己年纪还小,但清楚地记得,解放后当地政府就找到家里通报说,董存瑞牺牲后很快就被评为烈士。
对董存瑞事迹的质疑还出现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专题片《电影传奇——董存瑞》中。在该片中,导演郭维这样说,"我是怎么了解的呢?郅振标(顺义)是真正跟着董存瑞冲上去了。但是董存瑞冲到碉堡前头后找不着他了,以后怎么知道、确定他是托着炸药包炸的呢?就来了一些军事专家,因为谁炸的不知道,这是一个英雄啊!怎么着呢?那就是托。托可能吗?最后有人建议挖底下,挖这个桥底下。结果最后挖到一定深度的时候,挖出一个袜底来,就是董存瑞媳妇给董存瑞缝的。班里的同志都知道,这是董存瑞的袜底,这么确定这是董存瑞"。据董存梅了解,这个片子曾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过3次,有一次播出的时候,她还通知了哥哥当年的战友们一起看,大家自然是义愤填膺。
董存梅说,她和哥哥的战友都想不到,董存瑞的事迹是写进课本里的,一代代人学了半个世纪,这样一个英雄怎么能凭他们这么不负责任的一句话就不是英雄了呢?
"难道当年与我哥哥并肩作战,讲我哥哥英雄事迹讲了一辈子的郅顺义是在撒谎吗?"董存梅说,哥哥的战友郅顺义已经去世,如果她再不站出来替英雄讨个说法,谁还能维护英雄的名誉?
对董存瑞英雄名誉被质疑不满的,还有董存瑞当年的战友、生前部队,和他牺牲后一些以"存瑞"命名的单位。
记者试图联系一些董存瑞当年的战友,他们大多年事已高,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采访,但几位老人的代理人、沈阳军区政治部文化工作站《前进影视》报特约记者刘国斌大校接受了记者的采访。他曾专访过时任董存瑞所在团政委肖泽泉、时任董存瑞所在团二营教导员宋兆田、时任师干事并在董存瑞连蹲点的程抟九等见证者,并且走访了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。
刘国斌说,消息传到这些老人所在的干休所,大家都非常愤慨,大家都是亲眼看到董存瑞炸碉堡的,郭维没有亲历,怎么能说是凭军事专家推测出来的呢?
据悉,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每年都要举行主题活动,读董存瑞的相关书籍,看电影《董存瑞》,参观董存瑞纪念馆。就是在董存瑞班还留有董存瑞的床铺,每天都有战士负责整理。"董存瑞是官兵们的榜样、精神支柱,可以说战士们把董存瑞的名字刻在了心里。"刘国斌说。
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的政治部主任徐学泉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:"英雄董存瑞是我们建设部队的精神财富,是苦练精兵和英勇杀敌的核心动力,英雄的名誉不容许任何人玷污。"
在董存瑞牺牲地隆化,人们也纷纷表示了不满。从事董存瑞研究、宣传工作40余年、董存瑞烈士陵园管理处原主任吕小山表示:"我们隆化的这些单位及隆化人不允许这种侮辱英雄的事情出现,英雄的名誉不应遭玷污,必须保护共和国的英雄。"
目前,《大众电影》杂志、中央电视台相关节目组及郭维一直对此事保持沉默。记者试图联系《大众电影》杂志和《电影传奇》栏目负责人,他们都以不知情或目前不便接触媒体等理由谢绝采访。
打官司是为了用法律手段来确认历史事实
吕小山说,应该承认,戏剧、文学、电影等为了艺术效果可以有虚构的成分,比如,董存瑞举起炸药包时喊了什么。但是不能对中心事实进行否定,这是英雄之所以成为英雄的核心事实,否定就等于损害了英雄的名誉。
"我们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确认历史,还原事实,假如5年、10年后董存瑞的近亲属、见证人都陆续不在世了,就更无法为英雄正名了。"刘国斌说。
董存梅也表示:"法律是公正的,我希望法院能主持公道。我们手中有充足的证据,包括书面材料、录音录影,我们还有五六位见证人在,我们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。"
对要求被告赔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,董存梅解释:"要不要赔偿我们这些人商量了很久,最后才决定要,我们必须要让侵权人受到惩罚,不能轻轻松松了事。其中两万元作为律师费;3万元作为由于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,好多证人家都不在北京,来来回回跑要花不少钱的;5万元作为精神损害赔偿。如果能胜诉得到精神损害赔偿金,我会把钱捐给董存瑞烈士陵园,让他们能维护好我哥哥的墓地,也能让他们更好地开展英雄教育。"
据悉,曾经掩护董存瑞炸碉堡的战斗英雄郅顺义(已故)的儿子郅海川也要起诉中央电视台及郭维,因为他认为电视专题片《电影传奇——董存瑞》也损害了其父亲的名誉,该片中当画面再次出现郅顺义老英雄讲述董存瑞"左手托起炸药包,右手拉开导火索"的英雄壮举时,镜头被掐断,画外音说:"不不不,老人的记忆一定出现了误差,无数次从爆炸中惊醒,无数次在梦里试图找回战友,无数次回到那一刻,这一切混在一起,已经使最后一个场面犹如梦幻"。
英雄名誉事件引发网络纷争
董存梅替哥哥名誉讨说法的事经媒体披露后,在网络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。2006年9月26日,一名叫"文存"的网友在铁血网发表了名为《进一步玷污董存瑞的人是不自量力的最后挣扎》的文章,这篇文章使网友"文存"及北京铁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致了中国电影家协会的起诉。
中国电影家协会在起诉书中称,该文恶意捏造了原告公开诋毁董存瑞烈士的事实,并含有"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黑和带来恶劣影响"、"《大众电影》不得人心,导演郭维卑鄙"、"其手段和目的都十分卑劣,是典型的流氓文化在文化界的一种反映"、"他们亦是嗡嗡苍蝇不自量的最后挣扎,身败名裂的报应也将为期很近"等恶意攻击的言论,导致中影协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,要求铁血公司承担侵权责任。
对此,董存梅和哥哥生前的战友都表示,打官司只是为了一声道歉,并不希望激化矛盾。董存梅说,她本人很敬重郭维,也感谢他拍出好电影让董存瑞的形象深入人心,但在质疑英雄事迹这件事上,郭维必须道歉。
董存梅的代理律师王凤鸣也提醒说,希望网友们能够把握好尺度,在合法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想法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
在接受采访时,原告方有多位人士透露,曾有被告接触过他们,希望他们撤诉,能够私下解决这件事情,但原告方商量后回绝了对方的请求。
-完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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